泰国内阁8日批准了《民事伴侣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承认民事结合具有和异性婚姻几乎相同的权利,对保守佛教社会的泰国而言,是宽容的举措之一。
根据《路透社》报导,该法案2018年时提出,但前届国会未能通过法案。若法案被国会通过,立法将使泰国成为亚洲第二个通过同性结合的国家,伴侣能领养孩子,并享有继承及共有财产的权利,但同性伴侣其中一方必须是泰国公民。泰国虽是保守的佛教社会,但以开放宽容的态度闻名,同志友善的形象长期以来吸引不少同性伴侣及LGBT旅客。
报导中也提及,中国台湾去年成为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越南则将同性婚礼合法化,但不承认同性婚姻。
泰国政府副发言人拉恰达(Ratchada Thanadirek)在脸书贴文写道,「对泰国社会来说,《民事伴侣法案》在促进平等权利、支持同性伴侣组成家庭并一同生活的权利等方面,都是重要的一步。」不过该法案规定,民事结合的伴侣其中一方必须是泰国公民。
泰国彩虹天空协会(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主席基蒂南(Kittinan Daramadhaj)表示,该法案从本质上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却没有称其为「婚姻」,因「婚姻」在泰国法律被定义为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他说,该法案如果通过,将充分地减轻LGBT族群的痛苦,并支持LGBT族群人权」。一位代表LGBT团体的泰国国会议员,正在推动将婚姻重新定义为两人之间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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