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宣布,將廢除新加坡《刑法》第 377A 條,男男性行為可望除罪化。《刑法》第 377A 條是 1930 年代英國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法令,禁止男男性行為,即使是兩情相悅彼此同意,同樣屬於犯罪行為,最重可判處 2 年有期徒刑,LGBTQ+ 倡議人士這幾年來不斷抗爭,希望撤銷這項陳舊過時的法令。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 8 月 21 日宣布,男男性行為將除罪化。李顯龍透過國家電視台發表國慶群眾大會演說時表示,新加坡政府 2007 年曾就廢除《刑法》第 377A 條展開討論,當時「並沒有廢除法令」,而是決定「不再主動執法」。
他提到,「如果當時硬推這個議題,會造成社會過於分裂。」
李顯龍指出,「15 年來隨著時代的進展,大眾的認知有明顯改變。雖然新加坡仍然是一個普遍保守的社會,但大家越來越能接受同志族群,尤其是年輕人,接受度更高。」
「也該是時候讓我們捫心自問、重新檢視這個最根本的問題,『男人私下進行性行為是刑事犯罪嗎?』」
他提到,「兩情相悅的成年人私下發生性行為並不會引發任何法律和社會秩序問題。」
「起訴男男性行為、將其視為犯罪行為,已不再具有正當性。政府會廢除《刑法》第 377A 條,將男男性行為除罪化。」
「我相信這是正確的做法,也是大多數新加坡人現在可以接受的事情。」
「男男性行為除罪化符合當前的社會道德觀,我希望能讓新加坡的同志們感到放心。」
不過,李顯龍也提到,「新加坡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他承諾會維護和保障《憲法》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李顯龍說,如果《憲法》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也像《刑法》第 377A 條一樣,合法性遭到挑戰,「這將會分化社會」,而且同性婚姻平權會對新加坡「帶來負面影響」。
新加坡 LGBTQ+ 公益組織 Oogachaga 執行長 Leow Yangfa 指出,「我們很欣慰新加坡政府將透過議會廢除《刑法》第 377A 條,這對 LGBTQ+ 社群來說意義重大。」
「男男性行為除罪化不僅改善 LGBTQ+ 族群及其家人的生活,對新加坡的國際聲譽、商業、貿易也有很多顯著的好處,這項法令的宣示,在各方面來說,都是值得肯定的。」
「我們熱切期待接下來幾個月在議會能有建設性的討論。」
人類尊嚴信託基金會董事長 Téa Braun 在聲明中指出,「《刑法》第 377A 條是陳舊過時又帶有歧視性的法令。男男性行為除罪化後,男同志將不用再被當成罪犯看待,新加坡得以斷然終結過去基於性傾向對同志族群的迫害。」
「男男性行為除罪化的決定,不只對新加坡攸關重要,對整個亞洲和全世界也有廣大深遠的影響,數百萬人至今仍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被定罪。」
「男男性行為除罪化是世界趨勢,勢必將繼續衝擊那些仍保留污名化法律的國家。」
許多亞洲國家已經逐漸廢止英國殖民時代所立下、將 LGBTQ 族群視為罪犯的法律。2019 年,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泰國立法機關今年一讀通過 4 項同婚法案,繼台灣之後,可望成為亞洲第二個同婚合法的國家。
Source: Pin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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