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新加坡的 OnlyFans 創作者,拒絕服從不登入帳號的禁令,已被判刑三週。
現年 22 歲的 Titus Low 在 2021 年 12 月被捕逮捕,並被控兩項「以電子方式傳送猥褻內容」的罪名。他之後獲得保釋,但條件是他不得再登入 OnlyFans 帳號。
CNN 的報導指出,新加坡法院在 10/11 將 Low 判刑入獄,理由是他在調查期間仍持續登入自己的 OnlyFans 帳號。Low 針對登入帳號以及「傳送猥褻內容」的控訴皆已認罪,被罰款 3000 新幣(約 67000 新台幣)。
檢方稱 Low 無視禁令登入 OnlyFans 的行為是在「破壞警方對他財務狀況的調查」。
Low 被認為是第一位因 OnlyFans 而被逮捕和起訴的新加坡人。在當地,持有、散布或販賣色情內容是違法的;雖然在網路上看色情片並不犯法,但下載或儲存是不被允許的。
Low 在法院判刑隔天向 CNN 表示,儘管他遭受那些罪名,但他並不排除會再回到 OnlyFans 這個成人訂閱平台。他說:
「這種禁令持續下去是很不公平的。我喜愛我所做的事,這也是我成名的原因。我的裸照已經到處都是了。」
「但這也是 OnlyFans 的問題之一。創作者沒辦法控制,自己的內容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外流。我也沒辦法控制,但我之後肯定會更加小心。」
Low 在去年被逮捕之後曾發布一段影片解釋這件事,並表示他在網路上所製作和傳送的內容都是「合意的(consensual)」。他在影片中說:
「我們只會為我們這個年齡的人去製作內容,並希望我們提供的內容真的是他們想看的。這整件事都是建立在雙方合意的基礎上。」
「我們不會強迫你觀看我們的內容,也不會強迫你付款。這不是一種公眾消費,我也沒有藉此去妨礙你的生活。」
「我想問檢舉我的人,那你為什麼要妨礙我的生活?」
除了管制色情內容的法律,同性性行為在新加坡也是違法的。不過總理李顯龍在今年 8 月公開表示,將廢除該條殖民時期的禁令。
「刑法 377A」是 1930 年代英國在新加坡殖民時期所留下來的法律,其中將男性之間的合意性行為視為犯罪,數十年來都有討論該法條存廢的聲音。
到了 2007 年,當時政府表示不推翻該法條但也不再「實際執行」。而李顯龍這次的談話也再度提及當時的決定:
「當時這個議題的分歧還很嚴重⋯⋯15 年後的現在,各方的態度有明確的轉變。雖然我們依然是個保守的社會,但新加坡已經比以前更能接受同志族群了,尤其年輕人更是如此。」
「成年人之間私下的合意性行為,不該是個法律與秩序的議題。」「為此起訴人民、將其視為犯罪的理由已經不存在⋯⋯政府將廢除刑法 377A,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除罪化。」
但新加坡政府也表明,目前沒有認可同性婚姻的打算。
Source: Pin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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