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印度首都新德里的最高法院,於 1 月 6 日聽取支持同性婚姻一方的意見陳述。這場聽證是源自兩對同性伴侶的請願行動。
男同志情侶 Supriyo Chakraborty 與 Abhay Dange 在請願書中表示,拒絕讓 LGBTQ+ 公民享有結婚的權利,是對於平等權利的一種蔑視。
印度政府目前並未認可同性婚姻,但允許人們締結「未登記的同居關係(unregistered cohabitation)」。
由於同性伴侶關係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在法律上也沒辦法繼承財產或收養孩子。另外,若是其中一人處於嚴格限制探視的醫療情況,他的伴侶很有可能不得其門而入。
請願人指出,既然最高法院透過判決去保障跨信仰的異性戀關係,那麼 LGBTQ+ 族群也應該獲得相同的對待。
另一份請願是由 Parth Phiroze Mehrotra 與 Uday Raj 提出,他們認為 LGBTQ+ 無法享有婚姻平權,違背了憲法的內容。
「如果身為同性伴侶的兩位請願人,得以進入婚姻的民事制度當中,那麼他們就不會再面對各種難以言喻的困境,無論是對他們彼此或是他們的孩子。」請願書寫道:「像兩位請願人這樣的族群被婚姻的基本權利拒於門外,完全違背了憲法。」
印度政府也有代表出席聽證會,並發表對兩起請願的意見,以及對同性婚姻的立場。
總理莫迪所領導的印度政府,曾在 2021 年的一次聽證會上宣稱,印度的同性伴侶「不能以基本權利之名要求同性婚姻」。
他們當時向德里高等法院表達了清楚的態度,LGBTQ+ 不能跟「傳統」異性戀伴侶有一樣的權利:「同性別者一起生活、擁有性關係,這不能跟印度的『一夫一妻與孩子』的家庭單位概念相提並論。」
雖然政府的立場鮮明,但輿論對 LGBTQ+ 的觀感持續在變化當中,請願還是有成功的機會。印度在 2018 年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就已經出現這樣的趨勢。
Source: Pin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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