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過去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為連理,但兩人婚姻並未獲港府承認,5年前他提出司法覆核,獲高院裁定敗訴再提出終極上訴。香港最高法院今(5)日宣布判決結果,裁定岑子杰部分勝訴,港府並未提供其他替代途徑承認同性婚姻屬違憲。
根據香港媒體《香港01》報導,岑子杰強調同性與異性伴侶關係本質並無差異,若港府不承認在海外結合的同性婚姻,會令人覺得兩種關係並不平等,也會帶來實質負面影響,例如影響繼承權等。岑在終極上訴時提出3個爭議,包括:香港法律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沒有提供任何替代途徑確立同性婚姻;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基本法的平等權利。
而最高法院判決以大比數裁定,政府並未履行其積極義務,確立替代途徑讓同性婚姻獲法律承認,亦沒有給予適當權利,屬違反《人權法案》賦予的權利。香港政府被給予兩年時間,建立同性伴侶的法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也能獲得法律承認。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也在判決出爐後發聲明指出,這是香港爭取婚姻平權的重要里程碑,對香港社會來說是重要勝利,最高法院明確認定同性伴侶的關係與權利必須獲得尊重與保障。但香港婚姻平權協會也指出,法官並未認可同性婚姻,而是認為法律須提供替代框架,同性伴侶仍被排除於現行的婚姻制度之外,有違平等,將繼續推動爭取同性婚姻獲得法律認可。
Source:hk01、HK Marriage Equality 婚姻平權協會臉書、@jimmyshamtszkit 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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