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马来西亚若被判同性恋罪,将面临最长达 20 年的刑期。
马来西亚的最高法院日前赋予一位 30 岁的男性穆斯林「挑战伊斯兰反同法律」的权利,那些法律禁止「有违自然秩序(against the order of nature)」的性行为。为了这位男子的人身安全着想,他的身分并未被公开。
2018 年时,这位男子因试图从事同性性行为而被逮捕,他否认相关控诉。马来西亚的 13 个州,都採用双轨的法律体系,适用于穆斯林的伊斯兰刑事与家庭法律,和一般的民事法并行。
该男子辩称,在他被逮捕的雪兰莪州(Selangor),关于「违反自然秩序的交合」这方面,当局无权施予伊斯兰禁令,因为这已经是国家的民事法律里所规范的罪行。马来西亚的宪法规定,如果某项规范已经在国家层级的法律里面,任何州分都不能再实施相关的法律。
最高法院在 5/14 做出赋权的决定,但直到 5/27 这项决定才被公众知道。
律师 Surendra Ananth 告诉路透社:「这会是史上第一次。(如果我们胜诉的话)州法将被击倒,伊斯兰法庭里的刑事控诉也该被撤销。」他还补充,相关的讨论应该在年底的时候会举行听证。
由 12 个马来西亚的 LGBTQ 团体所组成的联盟「LGBTIQ+ Network」称赞最高法院的决议,他们在声明中表示:「显然这条州法,被当局过度使用在那些边缘和受迫害的群体身上、将他们罪犯化,只因他们的性倾向和性别认同异于主流。」
如果该男子最后胜诉,所有伊斯兰法庭内的相关案件都会被撤销,也会让其他州出现相关的挑战。
马来西亚的 LGBTQ 族群受到严重迫害,包含来自恐同政客的迫害。去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发布他们的年度报告,但有政客拒绝讨论报告中关于 LGBTQ 权利的部分。
「马来西亚从什么时候开始把 LGBT 视为我们文化价值?哪个宗教接受 LGBT 是教义的一部分?难道马来西亚要为 LGBT 建造特别的厕所?」
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Mahathir Mohamad)2018 年在一场大学的演讲中,也批评 LGBTQ 权利是「西方的价值(Western values)」,他这么说:「有时候,亚洲人会无异议地接受西方的价值。我们应该享有自由,不要根据他们的意愿来改变我们的价值。」
他接着说:「此刻,我们并不接受 LGBT,但如果他们(西方人)想要接受,那是他们的事。不要强迫我们接受就好。」
「婚姻的制度、家庭的制度,在西方世界都已经被漠视了。我们为何要跟随他们的脚步?我们的价值体系也很棒。如果他们有天决定要裸体逛大街,我们也要跟着做吗?」
他的话越说越难听,甚至还说 LGBTQ 家庭不是真的。「例如现在在西方,男人和男人结婚、女人和女人结婚,家庭不是由爸爸妈妈和小孩组成,而是两个男的领养别人的小孩。」「他们居然称自己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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