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在上礼拜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而主要人口为罗马天主教徒的菲律宾,至今仍未还给LGBTI公民的平等的权利。但在最近,菲律宾国会发起线上民调,调查民众对婚姻平权的支持态度。
在2000年菲律宾参议院发起一项法案,SOGIE平等法案(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and Expression Equality Bill),禁止针对性倾向及性别认同的歧视,至今仍卡在参议院。
前菲律宾众议院发言人,潘塔利恩.阿尔瓦雷斯(Pantaleon Alvarez)在2017年10月提出一份同性结合草案,力推同性之间的民事伴侣关系。
这份草案(HB6595)可以让同志伴侣们获得「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们享有的所有权利及保护。」包括双亲收养、财产继承及减税优惠。
2018年一月,这份草案在委员会中激起辩论,但迟迟没有交付表决。
民调提出的问题为:「你是否贊同众议院的提案,以民事伴侣关系合法化国内的同性结合?」
民众可以选择以下三种回答:
「同意,因为这可以给予同性伴侣平等的公民权利,这法案提供了同性伴侣合法的伴侣身分,以管理他们的财产权、子女监护权及收领养权。」
「不同意,因为这法案意图于合法化同性婚姻,而我个人觉得这是错的。」
「我尚无法决定。」
在5/22星期三19:25以前,已经有16万5558参与这项民调。
截至目前为止,有48%民众投下同意,而有51%民众投下不同意,剩下1%无法决定。
除了立法途径之外,菲律宾人权团体也採取司法途径。
菲律宾家庭法(Family Code)第一条及第二条,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
2015年五月律师法尔西斯(Jesus Nicardo Falcis)向最高法院提交请愿书,他认为法院应撤销家庭法的那两项条文。他指出,1987年的菲律宾宪法与1949年的菲律宾民法中,并没有限制婚姻应由一男一女组成。1949年的菲律宾民法第五十四条:「任何满16岁的男性,以及任何满14岁的女性,在不涉及第80条与第84条的情况下,得以缔结婚姻。」(Any male of the age of sixteen years or upwards, and any female of the age of fourteen years or upwards, not under any of the impediments mentioned in Articles 80 to 84, may contract marriage. )
但最高法院在2018年时表示,法院「更倾向」撤销这项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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