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高等法院在週一(3/30)时,驳回三项针对「男男性行为禁令」的违宪上诉,令这条很少被用到的法规保持原状。
印度在2018年废除类似的法条之后,便鼓舞其他地区的人权运动者,挑战这些殖民时期所遗留的法律。在新加坡这个社会相当保守的城市国家,2014年时也有人试图废除这项法条,但失败了。
「高等法院驳回了全部的三项上诉。」法官See Kee Oon在法院所刊出的案件摘要中如此说道。
「对法规而言,很重要的一点是反映民意和信仰。」摘要中如此写道,并补充,针对私下的合意男性性行为欠缺执法,并不意味着该法规是多余的。
过去几年,有三位男性挑战这项法律,分别是43岁的DJ兼制作人Johnson Ong Ming、LGBTQ+团体Oogachaga的42岁前执行总监Bryan Choong Chee Hoong,以及61岁的退休医师Roy Tan Seng Kee。
Bryan Choong说,他对这个裁定结果感到失望,「但我的眼睛会坚定望着前方的道路。」
新加坡总检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并未立即回应这项裁定。先前他们曾经表示,用这项法规来起诉并不符合公众利益。
而总理李显龙(Lee Hsien Loong)之前说过,新加坡社会「在这些事情上并没有那么自由(not that liberal on these matters)」。
但是在印度废除相关法条后,法务部长K. Shanmugam表示,一个「成长中的少数族群(growing minority)」希望这条法律能被推翻,法律也应该跟随社会变迁的脚步。
民调显示大众对同性恋的态度正在改变,某些当权者谈及此事的语调也有软化的迹象。
在本週一做出裁定的这些案件里,申诉者主张377A这条法规违宪。该法规对于被判定向其他男性做出「严重猥亵(gross indecency)」行为的男性,可处最多两年的刑期。另外,这项法规不适用于女同志。
人权团体表示,新加坡的裁定对亚洲中社会态度保守的地区都有影响。
「法院拒绝删除这条过时且歧视的法律,等于是再度肯认『所有新加坡的男同志实际上都是未被逮捕的罪犯』。」总部在伦敦的人权团体Human Dignity Trust的总监Téa Braun在声明中如此说道。
邻近新加坡、穆斯林为主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和印尼,对于LGBT社群的排斥有逐渐升高的趋势,这让许多人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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